[安全生產曝光臺]安全生產責任未落實,江西多家企業被督促整改
2023-01-19來源:中國安全生產 作者:新京報記者 吳小飛 編輯 袁國禮 校對 賈寧
“在江西抽查的幾家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這也在側面暴露了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不高、外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倍綄z查組專家說。
“本制度適用于海源油庫化工生產區域……你們這里是龍達石化南昌油庫,為什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上是海源油庫的名稱?”在江西龍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昌油庫(下稱龍達油庫)的辦公室中,國務院安委會專家手指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匯編”問道。
辦公室里頓時安靜了下來。包括龍達油庫主任、副主任在內的該公司若干在場人員,面對專家的問詢,無人應答。問題很明顯,龍達油庫的安全管理制度細則照搬照抄了“海源油庫”的,而且在匯編入冊時沒有更換名稱。
前述問題是在國務院安委會的一次督導檢查行動中被發現。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前不久,國務院安委會組織16個綜合督導檢查組,對31個?。▍^、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綜合督導檢查。
此次督導檢查既查各地組織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和有關問題整改落實等工作完成情況,又查能源保供安全工作、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防范和極端惡劣天氣安全防范等工作部署情況,重點督促當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有效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2022年歲末,國務院安委會第十綜合督導檢查組在江西省對南昌市、九江市、吉安市、新余市的部分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隨機抽查,以明查暗訪的形式對危險化學品企業、液化石油氣站、建筑施工工地、旅游運輸公司等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單位,以及商業綜合體、養老院、高層建筑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了綜合督導檢查。
檢查發現,被抽查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安全意識薄弱、應急管理不到位,現場設施事故隱患較多等。督導檢查組將發現的問題反饋當地監管部門,要求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2022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昌龍石油液化氣有限公司,督導組現場考核工作人員演示如何使用空氣呼吸器時,一臺空氣呼吸器氣瓶的壓力值過低,沒有達到壓力基準線。新京報記者 吳小飛 攝
“到底誰是主要負責人?”
“到底誰是主要負責人?”2022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昌龍石油液化氣有限公司(下稱昌龍液化氣)的液化氣站區,督導檢查組專家問道。昌龍液化氣的站長劉某東表示,主要負責人是該站的技術負責人諸某。
但昌龍液化氣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上卻載明,站長的職責包括“對本站的生產任務、設備管理、運行質量、消防安全及對站重大問題處理負全面領導責任”,技術負責人的職責上寫有“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技術和質量管理工作”。
根據現行的《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根據上述法規,督導檢查組專家表示,昌龍液化氣首先未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關聯責任人權責不清。
類似的問題在九江市武寧縣也存在。2022年11月9日,督導檢查組赴武寧縣第三供水廠的施工現場,專家在翻閱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時發現,該項目單位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匯編為2014年版,并未及時更新,也未建立清晰明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此外,當督導檢查組專家詢問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其作為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的具體安全職責是什么時,武寧縣第三供水廠的項目經理對此一無所知,僅表示曾經開展過員工培訓。而按照《安全生產法》,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有7項。
2022年11月,九江市武寧縣的長城液化氣站的可燃氣體報警器沒有接入不間斷電源,外部電源切斷后,報警器就不能再工作。新京報記者 吳小飛 攝
在南昌的龍達油庫,督導檢查組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各項職責與現行的《安全生產法》不符;企業組織架構上,各部門的職責權限未做具體闡釋等問題。
按照相關規定,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特殊作業應滿足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2022)等規范,而龍達油庫匯編的特殊作業制度,不僅照搬照抄“海源油庫”的管理制度,其引用的具體規范標準還是35年前的。
“龍達油庫的管理水平與其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目標不匹配。比如,管理制度照搬照抄,敷衍應付的痕跡很明顯?!倍綄z查組專家說。督導檢查組專家介紹,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情況,是此次督導檢查的重點,2021年修訂后的《安全生產法》亮點之一就是進一步明確了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要求實行“三管三必須”,即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國務院安委會于2022年4月出臺了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地方黨委、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同時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對發生重特大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在江西抽查的幾家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這也在側面暴露了企業內部管理水平不高、外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倍綄z查組專家說。
應急預案、風險管控等方面存在多處問題
督導檢查組在檢查中還發現,江西被抽查的幾家石油化工企業、城鎮液化氣站,在應急預案以及風險辨識和管控等方面,存在多處問題。
在南昌,督導組檢查發現,龍達油庫的應急預案中存在多處錯誤。比如,應急預案明確該企業的應急總指揮是董事長。但通過現場問詢得知,這位應急總指揮長期不在公司,一年中偶爾來幾次,根本無法在應急情況下履行職責。
再如,龍達油庫應急預案中關于汽油爆炸極限的范圍,在同一頁就出現兩組不同的數據,在同一份預案中有三組不同的數據。督導檢查組專家告訴記者,“從汽油物質本身的情況看,其爆炸極限范圍基本是統一的,即便略有浮動也相差不大,而落在紙面上只能有一個標準,相關的儀表和警報器都是依據這一標準設置,一份預案中三個極限值,不僅是明顯的疏漏錯誤,而且還可能影響事故應急救援?!?/span>
2022年11月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昌龍石油液化氣有限公司,該公司的空氣呼吸器沒有放置在專門的“應急器材柜”中,而是放在消防泵房里。新京報記者 吳小飛 攝
督導檢查組現場抽查企業應急設施時還發現,龍達油庫的應急設備中必備的空氣呼吸器形同虛設??諝夂粑鳑]有放置在專門的“應急器材柜”中,而是放在消防泵房里。專家現場問詢時,工作人員無法快速拿取空氣呼吸器?,F場考核兩名工作人員演示如何使用空氣呼吸器時,一臺空氣呼吸器氣瓶的壓力值過低,沒有達到壓力基準線;另一臺空氣呼吸器,工作人員在長達兩分鐘的時間內仍不能正確佩戴使用。
專家告訴新京報記者,在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一些危險場所,當環境達不到呼吸的安全要求時,正確使用空氣呼吸器,可以保證人員作業或搶險過程中的安全。中毒、窒息的搶救窗口期非常短,這不僅要求空氣呼吸器完好適用,而且操作人員使用時必須做到迅速且熟練,否則,不僅不能救人,施救人員也可能有生命危險。
在南昌的昌龍液化氣,液化氣的存儲罐區沒有設置必要的警示牌、標志線,罐區入口處沒有安裝靜電釋放球和防火堤護欄,這些都是非?;A的安全問題,卻在液化氣站這種高危場所存在。
2022年11月9日,南昌昌龍液化氣食堂門口,一臺正在使用的液化氣熱水器的排風口沒有通往戶外,而是直接將廢氣排在室內。新京報記者 吳小飛 攝
在昌龍液化氣食堂門口,專家發現一臺正在使用的液化氣熱水器的排風口沒有通往戶外,而是直接將廢氣排在室內。“一旦液化氣泄漏,有毒氣體會直接排在室內,可能引發人員中毒情況?!?/span>
在九江市武寧縣的長城液化氣站,其110噸液化氣儲存罐已于2020年停用,但在檢查期間卻顯示處于在用狀態。在現場檢查中,督導檢查組專家沒有查到該液化石油氣儲罐再次申報使用的依據,企業負責人僅口頭表示已經完善手續,但沒有拿出相關證明材料。
另外,長城液化氣站的可燃氣體報警器沒有接入不間斷電源,外部電源切斷后,報警器就不能再工作,而規范的做法是報警器要接入不間斷電源,確保在外部停電的情況下也能正常工作;該站點在安全評價報告中顯示其實現了自動化管理,實際上罐體液位、壓力數值無法實現遠程顯示,不能進行自動化監控和管理,更不能自動報警和自動切斷。
此外,上述兩個液化氣站,都在空瓶堆放區存放了裝有液化氣的實體瓶,屬于爆炸危險場所,但堆放區的電線、攝像頭等都不防爆。“因為不防爆的電器很容易打火,假如有液化氣泄漏出來,就有可能引發爆炸,危險性很大?!?/span>
新京報記者在現場注意到,督導檢查組專家在查找問題的同時,也會對企業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現場指導,說明問題依據和隱患風險,并告知具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2022年11月,九江市武寧縣的長城液化氣站,堆放實體液化氣瓶區域的電路沒有防爆設置。新京報記者 吳小飛 攝
與此同時,當地有關部門也隨即開展了聯動監管,督促相關企業進行針對性的整改。